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原防城港市质监局副局长、调研员戴士友(正处级)食品监管渎职罪、受贿罪一案,日前,经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对戴士友食品监管渎职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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