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是检察机关运用信息网络技术依靠制度建设预防职务犯罪的创新举措,是检察机关与社会有关主(监)管部门共同开展职务犯罪社会预防的成功实践,是检察机关参与和促进社会诚信建设的重要探索。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包括以下方面:
检察机关将1997年10月以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经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的行贿、单位行贿、对单位行贿、介绍贿赂犯罪案件等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录入、存储,从而建立以行贿受贿主体情况、基本犯罪事实、判决结果等为主要内容的犯罪信息系统。
检察机关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受理社会单位和个人的查询,对全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进行查询,向查询人提供查询结果。
有关主(监)管部门或业主单位对经人民检察院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采取限制准入、取消投标资格、降低信誉分或资质等级、中止业务关系等处置。
经过几年实践,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已经在防控贿赂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诚信建设、服务社会管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